恒宇信通: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一亿元。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亏损:10,500万元—18,500万元 | 盈利:3,311.69万元 |
比上年同期下降:477.45%—658.63%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亏损:11,500万元—19,500万元 | 盈利:3,153.84万元 |
比上年同期下降:528.05%—718.29% | ||
营业收入 | -7,000万元至-9,000万元 | 18,377.78万元 |
扣除后营业收入 | -7,000万元至-9,000万元 | 18,377.78万元 |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业绩预告进行了预审核,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产品的暂定价与审核价格之间的价差调整所致。公司主要客户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最终用户为特定领域用户,根据特定领域产品定价规定,相关产品销售定价基本需采用审核定价机制,具体
审核时间及周期由最终用户掌握。公司特定领域相关产品销售定价采用审核定价机制系行业惯例,已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定期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中揭示了特定领域价格调整的风险。公司本期已对以前年度根据暂定价确认的产品收入,有审核结果已按照审核结果进行调整,未有审核结果的,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同类型或同机型的产品根据已有的产品价格审核结果,进行同比例调减,并已在本期做相应会计处理。根据公司相关产品价格审核结果,本年度涉及价格调整的型号产品共17项,影响会计周期最长为8年,按照会计政策预计调减营业收入27,000万元至29,500万元,预计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000万元至-19,000万元。若不考虑价格调整原因,预计2023年度较上年度营业收入略有增长,净利润基本持平。公司预计本期非经常性损益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775.98万元,主要系公司获得的理财收益。
公司在2023年度受特定领域产品价格调整影响导致业绩预计亏损,但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2024年,公司在维持现有业务产品和应用机型的基础上,将积极推动新机型、新产品定型量产配套,积极推进新产品、新技术的设计验证及研发进度,不断夯实主营业务地位,提升主要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同时公司也将继续认真做好战略规划与经营管理,积极稳健地推进主营业务增长,持续优化人才结构,提高团队产出效率,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推动公司价值提升,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
2、如公司2023年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在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后,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关于本期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