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宇信通: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4-01-30  恒宇信通(300965)公司公告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

10.3.1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情形,其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

10.3.2条的规定,上市公司预计将出现第10.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应当在相应的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年度报告前至少再发布两次风险提示公告。

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未经审计),预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0,500万元至18,5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11,500万元至19,500万元,预计营业收入为-7,000万元至-9,000万元,扣除后营业收入为-7,000万元至-9,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4-001)。

二、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经审计后的《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如公司2023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0.3.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的同时,

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司股票将于公告后停牌一天,自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