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宇信通: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
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在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0.3.2条的规定,上市公司预计将出现第10.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应当在相应的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年度报告前至少再发布两次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已于2024年1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于2024年2月2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现将相关风险第三次提示如下:
一、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
10.3.1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
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情形,其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未经审计),预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0,500万元至18,5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11,500万元至19,500万元,预计营业收入为-7,000万元至-9,000万元,扣除后营业收入为-7,000万元至-9,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4-001)。根据上述规定,在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二、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经审计后的《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如公司2023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0.3.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司股票将于公告后停牌一天,自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