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药业:关于在境外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境外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共同药业”或“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境外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出于公司国际化战略布局的考虑,为更好的开拓美洲市场和服务海外客户,公司拟在美国成立控股子公司AURORA LLC(暂定名,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名称为准)。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投资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以货币形式出资。
2、拟成立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AURORA LLC
(2)注册地址:美国特拉华州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资本:100万美元
(5)经营范围:医药科技开发和技术服务;医药制剂、原料药及中间体销售;医药新技术研发;医药文件注册、报批咨询与服务;货物进出口或技术进出口。
(6)出资结构: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美元) | 出资比例 |
1 | 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700,000.00 | 70% |
2 | Yi Zhou | 150,000.00 | 15% |
3 | Margaret Hsiao | 150,000.00 | 15% |
(7)关联关系说明:Yi Zhou,Margaret Hsiao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是出于公司国际化战略布局的考虑,有助于公司更好掌握甾体行业领域内的发展趋势和客户需求,更好的开拓美洲市场和服务海外客户,进而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2、可能存在的风险
(1) 公司本次在美国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需要按照当地规定的程序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尚存在注册设立核准风险;
(2) 公司本次在境外投资为海外投资,美国的法律法规、宗教文化、政策体系、商业环境与中国存在较大差异,境外子公司成立后可能面临融合协作、内部规范等方面的企业管理与经营风险;
(3) 境外控股子公司经营业务中部分业务可能涉及当地的前置审批或许可,尚存审批风险。
四、其他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投资的进
展或变化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对外投资协议。
特此公告。
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