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药业:关于选举产生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产生第三届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选举任薇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比例不低于1/3。任薇女士与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10月16日
附件:
任薇女士简历任薇:198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2012年5月至2018年10月,任宜城市共同药业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18年10月至今,任共同药业行政主管、职工代表监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任薇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