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鸣股份: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晓鸣股份 |
保荐代表人姓名:周曼 | 联系电话:010-51662928 |
保荐代表人姓名:杜国文 | 联系电话:010-51662928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次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6次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会次数 | 0次,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0次,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0次,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0次,计划于2023年下半年进行现场检查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不适用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7次 |
项目 | 工作内容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无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是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2023年上半年,晓鸣股份扣非归母净利润-24,407,024.90元,较上年同期下滑359.47%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保荐机构对晓鸣股份业绩下滑事项进行了关注,了解业绩变化原因,并持续关注后续业绩变化情况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0次,计划于2023年下半年开展 |
(2)培训日期 | 不适用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股份限售承诺 | 是 | 不适用 |
稳定股价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方面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关于填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强化对相关责任主体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 是 | 不适用 |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关于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事项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关于承租房屋事项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关于未办理权属房屋和建筑物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关于发行人股东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关于利润分配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激励对象有关披露文件虚假记载等情况下所获得利益返还公司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1)2023年1月11日,晓鸣股份披露《关于变更可转债项目保荐代表人的公告》,晓鸣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保荐代表人袁宗更换为杜国文。变更理由系原保荐代表人袁宗个人原因,无法继续担任晓鸣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保荐代表人工作。 (2)2023年4月17日,晓鸣股份披露《关于更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晓鸣股 |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报告事项 | 说明 |
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袁宗更换为尹玉堂。变更理由系袁宗先生工作变动,不再担任晓鸣股份首发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 (3)2023年8月16日,晓鸣股份披露《关于更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晓鸣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尹玉堂更换为周曼。变更理由系尹玉堂先生工作变动,不再担任晓鸣股份首发项目及可转债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 |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2023年4月25日,晓鸣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上市量32,900.00万元(329万张),存续的起止日期2023年4月6日至2029年4月5日 |
(以下无正文)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此页无正文,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爱
2023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