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精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90号)同意,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同意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338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6.8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10,220,6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634,146,531.04元。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承销费后的余额划转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天健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由其出具天健验〔2021〕3-1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及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仲恺高新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三、本次注销的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鉴于“超募资金项目”已按规定使用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为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且该募集资金账户后续不再使用,公司已将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营业部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予以注销,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开户人 | 开户行名称 | 专户账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营业部 | 755904631110218 | 超募资金项目 |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全部办理完成前述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并将该事项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前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营业部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凭证。
特此公告。
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