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帅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5日以电子邮件与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宁宁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及参会人员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了下述议案,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