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帅股份:关于提前赎回恒帅转债的第十次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6-04-30  恒帅股份(30096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969证券简称:恒帅股份公告编号:2026-042债券代码:123256债券简称:恒帅转债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赎回“恒帅转债”的第十次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恒帅转债”赎回价格:100.191元/张(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0.20%,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

2、赎回条件满足日:2026年4月16日

3、停止交易日:2026年5月8日

4、赎回登记日:2026年5月12日

5、赎回日:2026年5月13日

6、停止转股日:2026年5月13日

7、发行人赎回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6年5月18日

8、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6年5月20日

9、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10、根据安排,截至2026年5月12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恒帅转债”将按

100.191元/张(含息税)强制赎回,特提醒“恒帅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本次赎回完成后,“恒帅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债券持有人持有的“恒帅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11、债券持有人若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投资者不符合创业板股票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恒帅转债”转换为股票,特提请投资者关注不

能转股的风险。

12、风险提示:截至2026年5月12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恒帅转债”,将按照100.191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恒帅转债”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提醒“恒帅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如果投资者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6年3月26日至2026年4月16日已满足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62.55元/股的130%(即81.32元/股),根据《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已触发了“恒帅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恒帅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的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经过综合考虑,董事会同意公司行使“恒帅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后续“恒帅转债”赎回的相关事宜。现将提前赎回“恒帅转债”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24号),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32,759.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3,275,900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759.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29.05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229.9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25]9241号)。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5年6月17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恒帅转债”,债券代码“123256”。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5年6月5日(T+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2025年12月5日至2031年5月28日止(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恒帅转债”转股价格未发生调整,当前转股价格为62.55元/股。

(五)可转债回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了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和“恒帅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建设内容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恒帅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本次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1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相关文件,“恒帅转债”本次共回售10张,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恒帅转债”可选择回售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6)。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恒帅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在本次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公司有权按照本次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本次可转债的赎回期与转股期相同,即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计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此外,当本次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有权决定以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

(二)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情况

自2026年3月26日至2026年4月16日,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恒帅转债”当期转股价格62.55元/股的130%(含130%,即81.32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恒帅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恒帅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的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经过综合考虑,董事会同意公司行使“恒帅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收盘后未转股的“恒帅转债”全部赎回,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后续“恒帅转债”赎回的相关事宜。

三、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恒帅转债”赎回价格为100.191元/张。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0.20%);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5年5月29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6年5月13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为349天(算头不算尾)。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IA=B×i×t/365=100×0.20%×349/365≈0.191元/张。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191=100.191元/张。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年5月12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全体“恒帅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通告“恒帅转

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恒帅转债”自2026年5月8日起停止交易。

3、“恒帅转债”的赎回登记日为2026年5月12日。

4、“恒帅转债”自2026年5月13日起停止转股。

5、“恒帅转债”赎回日为2026年5月13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年5月12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恒帅转债”。本次赎回完成后,“恒帅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6、2026年5月18日为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6年5月20日为赎回款到达“恒帅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恒帅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恒帅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7、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公司将按照相关监管规则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恒帅转债”的摘牌公告。

8、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Z帅转债。

(四)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4-87050870

联系邮箱:hszqb@motorpump.com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恒帅转债”的情况经核实,在本次“恒帅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即2025年10月16日至2026年4月16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恒帅转债”的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持有人身份期初持有数量(张)期间买入数量(张)期间卖出数量(张)期末持有数量(张)
宁波恒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控股股东1,755,38901,755,3890
俞国梅实际控制人585,1300585,1300
宁波玉米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88,319088,3190
合计2,428,83802,428,8380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恒帅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2、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1张,每张面额为100元,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的,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1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3、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的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六、风险提示

截至2026年5月12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恒帅转债”,将按照100.191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恒帅转债”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提醒“恒帅转债”持券人注意在期限内转股,如果投资者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