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绿生物: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经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本次董事、监事薪酬方适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之日止;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适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之日止。
二、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并结合在公司实际岗位和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享受公司各项社会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2)与公司就其董事职务签署书面聘任协议且未在公司担任任何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从公司领取任何薪酬和津贴,也不在公司享有任何福利待遇。
(3)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为6万元/年(税前),并不再从公司领取其它薪酬或享受其它福利待遇,该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2、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并结合在公司实际岗位和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享受公司各项社会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不单独领取监事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现行的薪酬管理制度、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最后确定薪酬的依据。
三、其他规定
1、2023年度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2、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亦按月发放。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或津贴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予以发放。
4、上述薪酬或津贴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参加公司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强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激励管理层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薪酬方案事项,并同意该事项中董事薪酬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无需对监事薪酬方案发表独立意见。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