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绿生物: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江苏高投发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江苏毅达并购成长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22年11月11日,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江苏高投发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投发展”)及其一致行动人江苏毅达并购成长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并购成长”)根据自身业务需要,减持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6%(即7,002,000股)。减持期间为上述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且任意连续30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高投发展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发行价,并购成长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若计划减持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2023年3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高投发展、并购成长的减持计划时间过半,达到披露标准。具体内容详见上述公告。
2023年4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高投发展、并购成长累计减持股份比例已达公司股本总数的1%,达到披露标准。具体内容详见上述公告。
现因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经届满,公司于2023年6月5日收到高投发展、并购成长出具的《减持股份结束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高投发展、并购成长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并购成长累计减持公司股份921,268股,累计减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0.79%,高投发展累计减持公司股份925,000股,累计减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0.79%。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 减持股数 | 减持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并购成长 | 集中竞价 | 2022/12/7-2023/2/6 | 18.9 | 921,268 | 0.79% |
高投发展 | 集中竞价 | 2023/3/16-2023/6/2 | 23.1 | 925,000 | 0.79% |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并购成长 | 合计持有股份 | 921,268 | 0.79% | 0 | 0.0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921,268 | 0.79% | 0 | 0.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
高投发展 | 合计持有股份 | 8,640,000 | 7.40% | 7,715,000 | 6.61%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8,640,000 | 7.40% | 7,715,000 | 6.6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
合计 | 合计持有股份 | 9,561,268 | 8.19% | 7,715,000 | 6.61%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9,561,268 | 8.19% | 7,715,000 | 6.6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注:上述比例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上述股份减持计划期间,高投发展、并购成长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要求。
(二)高投发展、并购成长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均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经届满,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三)高投发展、并购成长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一)高投发展、并购成长出具的《减持股份结束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