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绿生物: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6-19  华绿生物(300970)公司公告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一)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二)经核查,上述人员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如下情形:

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4、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5、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三)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同意公司聘任余养朝先生为总经理;聘任冯占先生、江剑锋先生为副总经理;聘任钱韬先生为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杨 焱(签字):

张英明(签字):

刘芝玉(签字):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