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亚精工: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生效
? 实际控制人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岑红;被告:李文喜
? 判决结果:一审判决不准予原告岑红与被告李文喜离婚。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诉讼对公司的影响仅涉及控制人个人对公司的股东权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岑红女士作为原告,以实际控制人李文喜先生为被告,向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离婚并进行财产分割。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近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李文喜先生通知,李文喜先生收到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如下:不准予原告岑红与被告李文喜离婚。案件受理费由原、被告各半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经向当事人了解,原、被告双方收到判决书后十五日内均未上诉,一审判决已生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该诉讼对公司的影响仅涉及实际控制人个人对公司的股东权益,与公司生产经营无关,公司目前日常经营一切正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