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亚精工: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
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公
告
公司股东丰年君悦、丰年君盛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时间届满并拟继续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持有公司股份4,210,91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01%)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年君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丰年君悦”)和持有公司股份3,286,18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91%)的宁波丰年君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丰年君盛”)计划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的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5,04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丰年君悦、丰年君盛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宁波丰年通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二者为一致行动人,在计算持股比例时合并计算。近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丰年君悦及其一致行动人丰年君盛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截至2023年11月21日,丰年君悦、丰年君盛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元) | 减持股数(股) | 占公司股本的比例(%) | 股份来源 |
丰年君悦 | 大宗交易 | 2023年5月17日至2023年9月6日 | 24.02 | 1,190,000.00 | 1.4167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
集合竞价 | 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11月15日 | 24.44 | 678,300.00 | 0.8075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 |
丰年君盛 | 大宗交易 | 2023年5月17日至2023年9月6日 | 23.89 | 820,000.00 | 0.9762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
集合竞价 | 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11月15日 | 24.46 | 608,800.00 | 0.7248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 |
合计 | - | - | - | 3,297,100 | 3.9252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丰年君悦 | 4,210,912 | 5.0130 | 2,342,612 | 2.7888 |
丰年君盛 | 3,286,188 | 3.9121 | 1,857,388 | 2.2112 |
合计持有股份 | 7,497,100 | 8.9251 | 4,200,000 | 5.000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7,497,100 | 8.9251 | 4,200,000 | 5.0000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00 | 0 | 0.0000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丰年君悦、丰年君盛的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2、丰年君悦、丰年君盛的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丰年君悦、丰年君盛在减持计划中严格遵守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最低减持价格、最高减持数量等承诺。
4、丰年君悦、丰年君盛已按规定于2023年11月17日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丰年君悦、丰年君盛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