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亚精工: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7-31  博亚精工(300971)公司公告

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李文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826,000股,本次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数量为3,000,000股,占其持股比例的13.75%。

一、本次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李文喜先生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本次司法冻结事项系李文喜先生与岑红女士离婚纠纷一案引发,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冻结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有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是否为限售股及限售类型起始日到期日冻结申请人原因
李文喜3,000,00013.75%3.57%2024-7-292027-7-28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
合计-3,000,00013.75%3.57%-----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累计被冻结及标记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累计被司法冻结/再冻结数量(股)累计被标记数量(股)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李文喜21,826,00025.98%16,500,000-75.60%19.64%
合计21,826,00025.98%16,500,000-75.60%19.64%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李文喜先生在最近一年不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2、李文喜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本次股份被司法冻结暂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文喜先生的股份冻结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未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公司将积极持续关注上述事件的进展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