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辰生物: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7-26  万辰生物(300972)公司公告

股票代码:300972 股票简称:万辰生物 公告编号:2023-072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购买资产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和日常办公的需要,公司拟购买公司董事林该春女士持有的位于南京市建邺区的房地产,包括福园街129号的1,227.36平米的办公楼和集庆门大街218号地下车库负一层十二个车位,交易价格为2,600.07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和《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林该春女士为公司董事,为公司的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3 年7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王健坤、林该春、王泽宁、王丽卿、陈文柱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三位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与林该春女士的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林该春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为公司董事,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泽宁先生的母亲,为公司的关联人。林该春女士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标的为林该春女士持有的位于南京市建邺区的房地产,包括福园街129号面积为1,227.36平米的办公楼和集庆门大街218号地下车库负一层十二个车位,车位总面积157.68平方米。

2、权属状况说明

本次拟购买的资产为林该春女士合法持有的资产。截止评估报告出具日,交易标的资产均已解押。

3、标的资产的情况说明

林该春女士持有的资产为其本人合法购买,且均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本次关联交易由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根据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和评报字(2023)第XAV1156号《资产评估报告书》,以2023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市场法、收益法评估林该春女士有的资产,最终采用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结论,价值为2,600.07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以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和评报字(2023)第XAV1156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的评估结果为依据,交易价格公允。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当事人

甲方(受让方):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转让方):林该春

2、转让标的

2.1 乙方同意将其拥有的办公楼及车位转让予甲方,其中,办公楼位于南京市建邺区福园街129号,面积为1,227.36平方米;车位位于集庆门大街218号地下车库负一层,面积为157.68平方米,共十二个车位。甲方亦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受让该等标的资产。

2.2 乙方承诺其合法拥有标的资产所有权、完整处分权,不存在其他抵押等任何形式的第三方权益,不涉及重大诉讼、仲裁等争议,不涉及其他查封、扣押等法律程序。

3、标的资产的转让价格及价款支付

3.1甲乙双方同意,由甲方委托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就标的资产截至2023年5月31日(以下简称“评估基准日”)的价值进行评估。根据该评估机构出具的中和评报字(2023)第XAV1156号《资产评估报告》,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2,600.07万元,甲乙双方同意以该评估价值作为标的资产转让价格。

3.2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转让价款:

甲乙双方同意,协议签署生效后,甲方于2023年12月31日之前向乙方支付标的资产的全部价款,即人民币2,600.07万元(大写:贰仟陆佰万零柒佰元整,不含税)。

3.3双方同意,在完成本协议下标的资产转让的过程中,所发生的税费由各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相应承担各自应承担的部分。

4、标的资产的交割事项

乙方应于收到甲方支付的转让价款之日起90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标的资产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将标的资产产权转移登记至甲方名下。同时,乙方应将标的资产取得、建设、运营相关的全部文件或相关档案资料原件移交给甲方。

5、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经甲方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购买资产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等

情况,不会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不涉及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

七、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和日常办公的需要,具有必要性。同时,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亦不会因此依赖于关联方。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3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如下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实际发生金额
向关联方租赁房屋江苏零食工坊连锁食品有限公司承租办公房59.53
接受关联人提供仓储物流服务漳州含羞草食品有限公司仓储管理、物流配送服务135.09
薪酬林该春董事薪酬14.32
合计208.93

九、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王健坤、林该春、王泽宁、王丽卿、陈文柱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与林该春女士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经营需要,相关交易以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结果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进行审议,关联董

事需回避表决。

2、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合理、定价公允、满足正常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此次的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

十、监事会意见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认为此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十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万辰生物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结果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保荐机构对万辰生物此次审议的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事项无异议。

十二、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华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6、资产评估报告-中和评报字(2023)第XAV1156号。

特此公告。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