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辰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9-22  万辰生物(300972)公司公告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

1、本次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经审阅,本次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经了解本次聘任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聘任王丽卿女士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王泽宁先生、李博先生、蔡冬娜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蔡冬娜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董

事会秘书。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蔡清良、林丽叶、赵景文

2023年9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