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辰集团: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972 | 证券简称:万辰集团 | 公告编号:2024-082 |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0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毅勇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经审议认为:本次归属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拟归属的146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监事会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146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228.9285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