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高食品: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半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或“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说明: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89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2,34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2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7,375,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91,507,294.9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05,867,905.08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4月12日到位,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众环验字(2021)0600004号”《验资报告》。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3号)予以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9,5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0,000,000.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合计人民币12,162,518.81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37,837,481.19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3月13日到位,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众环验字(2023)060000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1,105,867,905.08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17,333,448.89 |
减: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 | 715,117,726.85 |
其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置换 | 201,308,623.41 |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 513,809,103.44 |
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净额 | 220,000,000.00 |
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现金管理尚未到期金额 | 150,000,000.00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38,083,627.12 |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937,837,481.19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1,899,405.98 |
减: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 | 240,000,000.00 |
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现金管理尚未到期金额 | 390,000,000.00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313,899,405.98 |
募集资金专户应结余额和实际余额差异原因系,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尚未置换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共计4,162,518.81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1年4月,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5月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2021年10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奥昆食品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奥昆食品有限公司、子公司浙江立高食品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的议案》,募投项目三水生产基地扩建项目新增实施主体“河南立高食品有限公司”。为确保募集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河南立高食品有限公司将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2年7月1日,与公司及其他募投实施主体、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二》。2022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卫辉市冷冻西点及糕点面包食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新增实施主体“河南立高食品有限公司”,华东生产基地建设及技改项目新增实施主体“湖州奥昆食品有限公司”,为确保募集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湖州奥昆食品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21日与公司及其他募投实施主体、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三》。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增加实施主体并延期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并延期的议案》,三水生产基地扩建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立高奥喜多(广东)肉制品有限公司”和“佛山奥昆食品有限公司”,华东生产基地建设及技改项目新增实施主体“河南立高食品有限公司”。为确保募集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立高奥喜多(广东)肉制品有限公司、佛山奥昆食品有
限公司、河南立高食品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与公司及其他募投实施主体、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四》。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卫辉市冷冻西点及糕点面包食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于2022年结项完成,该项目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于2023年3月注销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河南奥昆食品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3年3月,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4月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银行账户名称 | 开户名称 | 专户账号 | 金额(元) | 备注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立高奥喜多(广东)肉制品有限公司 | 8110901013001600876 | 9,240,164.00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佛山奥昆食品有限公司 | 8110901013601600878 | 新开立专户,暂无存款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湖州奥昆食品有限公司 | 8110901012101481924 | 9,800.90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河南立高食品有限公司 | 8110901012501447917 | 8,485.09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浙江立高食品有限公司 | 8110901012101337349 | 173,478.13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河南奥昆食品有限公司 | 8110901012701286218 | 项目实施完毕,账户已注销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 |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44050147101100001433 | 9,470,286.75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8110901013101270866 | 19,181,412.25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632805343 | 项目实施完毕,账户已注销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120915257810602 | 变更募投项目,账户已注销 | |
总计 | 38,083,627.12 |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银行账户名称 | 开户名称 | 专户账号 | 金额(元) | 备注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 |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8110901012701574690 | 12,782,537.14 | |
中国建设银行广州花城支行 |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44050158010700003459 | 301,116,868.84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 |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120915257810707 | 0.00 | 账户暂未注销 |
总计 | 313,899,405.98 |
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报告期内,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增加实施主体并延期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将三水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原计划建设内容中的“水果制品生产线和相关冷冻及仓储设施”调整为“肉松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相应新增公司控股子公司立高奥喜多(广东)肉制品
有限公司为该项目肉制品的实施主体,同时增加全资子公司佛山奥昆食品有限公司为该项目冷冻烘焙的实施主体,并适当延长项目的建设期;将华东生产基地建设及技改项目的实施地点在原“浙江省长兴县太湖街道上莘桥村、新开河村(长兴县开发区杭宁高速以西太湖大道以北)”的基础上,增加“卫辉市唐庄镇纬二路与桃园西路交叉口西南角”为该项目的实施地点,并增加河南立高食品有限公司为该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3年8月延期至2025年8月;将智能信息化升级改造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3年4月延期至2023年12月。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报告期内,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不存在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1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1年4月30日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201,308,623.41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编号为“众环专字(2021)0600065号”的《关于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3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4,162,518.81元(不含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该事项出具了编号为“众环专字(2023)0600102号”的《关于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推进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5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6月30日,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220,000,000.00元。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8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2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好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3年6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金额为150,000,000.00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金额为390,000,000.00元,共计540,000,000.00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2年12月,公司对“卫辉市冷冻西点及糕点面包食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办理结项。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98.87万元,公司于2023年3月已将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
8110901012701286218)余额转入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8110901013101270866)中,并于对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8110901012701286218)进行了注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募投项目节余金额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豁免董事会审议程序。该项目募集资金节余原因为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408,083,627.12元。其中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资金金额为220,000,000.00元,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为150,000,000.00元,存放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为38,083,627.12元。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703,899,405.98元。其中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为390,000,000.00元,存放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为313,899,405.98元。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9月7日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拟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长兴生产基地建设及技改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并将上述两个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合计43,685.15万元(不含利息)用途变更为“华东生产基地建设及技改项目”的投入资金,本次变更后“长兴生产基地建设及技改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所需资金由公司自有资金投入。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不存在变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28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10,586.79 |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720.43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1,511.77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43,685.15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39.5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三水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 否 | 28,027.94 | 28,027.94 | 3,831.07 | 23,582.74 | 84.14 | 2025年5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长兴生产基地建设及技改项目 | 是 | 43,993.16 | 5,522.01 | 5,522.01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华东生产基地建设及技改项目 | 否 | 43,685.15 | 1,614.30 | 10,016.01 | 22.93 | 2025年8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卫辉市冷冻西点及糕点面包食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否 | 19,558.39 | 19,558.39 | 19,459.52 | 99.49 | 2021年12月 | 4,135.32 | 是 | 否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是 | 5,214.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智能信息化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 否 | 6,793.30 | 6,793.30 | 275.06 | 5,931.49 | 87.31 | 2023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7,000.00 | 7,000.00 | 7,000.00 | 100.00 | 2021年4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10,586.79 | 110,586.79 | 5,720.43 | 71,511.77 | 4,135.32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 | 2023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 |
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增加实施主体并延期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并延期的议案》: (1)截至2022年末,三水生产基地扩建项目生产厂房建筑主体施工及装修工程已完成,目前正处于房屋装修及生产设备采购、铺设阶段。该项目投资进度不及预期的主要原因为公司拟将原计划建设内容中的“水果制品生产线和相关冷冻及仓储设施”调整为“肉松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相应的水果制品生产线的资金投向转入肉松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因此,公司对该项目整体投资进度按照调整后的内容进行了调整,将其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4月延至2025年5月。 (2)截至2022年末,华东生产基地建设及技改项目完成对地块上厂房及配套生活设施的升级改造,部分冷冻烘焙食品产线及辅助生产系统已投产。该项目投资进度不及预期的主要原因为项目整体工程规模较大,具体建设实施方案在不断优化。此外,近年受市场环境变化等影响,项目施工过程中物资采购、物流运输和施工人员流动等均受到一定程度的迟滞,为了保证项目全面、稳步推进,合理、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已增加河南卫辉市的华北生产基地“卫辉市唐庄镇纬二路与桃园西路交叉口西南角”为该项目实施地点,并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8月延期至2025年8月。 (3)截至2022年末,智能信息化升级改造建设项目已完成大部分的需求调研、方案确定、基础建设、系统培训、试运行上线。该项目投资进度不及预期主要受以下因素影响:一是该项目从公司布局国内外市场的角度出发,在建设实施过程中涉及设备的选型、采购、安装、调试和软件开发的流程复杂,对设备选型与安装调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技术要求;二是公司所涉及业务广、产品矩阵丰富,需要实现多系统之间的协同,项目建设难度大且周期长;三是随着公司华南、华东、华北生产基地陆续建设投产,覆盖的厂区及子公司主体多,对信息化建设水平和异地管控能力的要求较高。受上述综合因素影响,项目实施进度及规划、合同签署、方案设计和执行进度、付款进程有所放缓,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充分考虑设备到厂安装调试时间等项目实施进度后,拟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4月延期至2023年12月。2023年公司继续完成各系统各模块间的优化协同,以便更好的服务生产经营,提升经济效益。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华东生产基地建设及技改项目的实施地点在原“浙江省长兴县太湖街道上莘桥村、新开河村(长兴县开发区杭宁高速以西太湖大道以北)”的基础上,增加“卫辉市唐庄镇纬二路与桃园西路交叉口西南角”为该项目的实施地点,并增加河南立高食品有限公司为该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 |
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3年8月延期至2025年8月。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三、(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三、(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详见“三、(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详见“三、(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详见“三、(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93,783.75 |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4,000.0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4,00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立高食品总部基地建设项目(第一期) | 否 | 71,000.00 | 69,783.75 | 0.00 | 2025年1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4,000.00 | 24,000.00 | 24,000.00 | 24,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95,000.00 | 93,783.75 | 24,000.00 | 24,000.00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 不适用 |
调整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三、(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详见“三、(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详见“三、(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华东生产基地建设及技改项目 | 长兴生产基地建设及技改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3,685.15 | 1,614.30 | 10,016.01 | 22.93 | 2025年8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43,685.15 | 1,614.30 | 10,016.01 | 22.93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为充分优化华东基地布局,丰富冷冻烘焙食品品类及提高产品竞争力,提升产品的内部协同效应,以及提升研发效率,满足产研一体化的需求,2021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拟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长兴生产基地建设及技改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并将上述两个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合计436,851,477.40元(不含利息)用途变更为“华东生产基地建设及技改项目”的投入资金,并由全资子公司浙江立高食品有限公司实施,实施地位于浙江省长兴县。该事项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并经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华东生产基地建设及技改项目”投资进度不及预期的主要原因为项目整体工程规模较大,具体建设实施方案在不断优化,为了集约化管理以提高生产效率及效益,降低烘焙原材料生产成本,公司拟将项目中烘焙原材料的建设生产投放至位于河南卫辉市的华北生产基地实施,烘焙食品原材料配套生产设备在新的实施地点敷设。此外,近年受市场环境变化等影响,项目施工过 |
程中物资采购、物流运输和施工人员流动等均受到一定程度的迟滞。上述事项综合导致募投项目的整体建设进度有所放缓,公司为了保证项目全面、稳步推进,合理、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8月。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