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络电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信息上市公司名称: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商络电子股票代码:300975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张全住所/通讯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23年7月1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协议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络电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商络电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 10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 11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 12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13 -
第一节 释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商络电子、上市公司、公司、发行人、南京商络 | 指 |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张全 |
本报告、本报告书
本报告、本报告书 | 指 |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张全实施减持股份计划,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元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 张全 |
曾用名
曾用名 | 无 |
性别 | 男 |
国籍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号码 | 320723197908****** |
住所 | 苏州市工业园区******** |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 苏州市工业园区********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在南京商络担任的职务
在南京商络担任的职务 | 董事、战略及治理委员会主席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个人资金需求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 未来十二个月内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3年6月1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全先生持有公司3,19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07%)股份,拟在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在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不超过336.00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53%)。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实施完成上述减持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本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系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导致其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为630,004,137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张全持有公司31,9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07%。
公司于2023年6月1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全先生持有公司3,19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07%)股份,拟在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在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不超过336.00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53%)。
2023年7月1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全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计420,00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全持有公司股份31,5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4.9999%,持股比例已低于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权益变动原因 | 变动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持股变动数(股) | 变动比例 |
张全 |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 2023年7月14日 | 10.48 | 420,000 | 0.07% |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权益变动原因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 (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 (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张全 | 合计持有股份 | 3,192.00 | 5.07 | 3,150.00 | 4.9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798.00 | 1.27 | 756.00 | 1.2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394.00 | 3.80 | 2,394.00 | 3.80 |
注1:张全先生股份基于高管锁定;注2:本次权益变动前总股本以630,004,137股计算,权益变动后总股本以截至2023年7月14日公司总股本630,007,920股计算;最终持股比例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结果为准;注3: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是由于四舍五原因所造成。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全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签署日期:2023年7月14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本报告书所提及的有关合同、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4、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区玉盘西街4号绿地之窗C3-9层 |
股票简称 | 商络电子 | 股票代码 | 300975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张全 |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讯地址 | 苏州市工业园区********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系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A股普通股 本次变动前,张全持有上市公司31,92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5.07%。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A股普通股 本次变动后,张全直接持有上市公司31,5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4.9999%。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3年7月14日 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股份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不适用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
签署日期: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