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络电子:关于部分董事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司董事刘超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董事刘超先生持有公司67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7%)股份,拟在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在公告披露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不超过84.00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3%)。
近日,公司收到刘超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及相关说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超先生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
得的股份。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减持实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刘超 | 集中竞价 | 2023-07-14 | 10.44 | 372,300 | 0.06 |
2023-07-17 | 9.55 | 467,767 | 0.07 | ||
合计 | - | - | - | 840,067 | 0.13 |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 (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 (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刘超 | 合计持有股份 | 672.00 | 1.07 | 587.99 | 0.93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68.00 | 0.27 | 83.99 | 0.13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504.00 | 0.80 | 504.00 | 0.80 |
注1:刘超先生股份基于高管锁定;注2:本次权益变动前总股本以630,004,137股计算,权益变动后总股本以截至2023年7月17日公司总股本630,201,480股计算,最终持股比例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结果为准;注3: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是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董事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根据刘超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及相关说明》,因其操作失误超出减持计划67股。刘超先生就上述事项向公司及相关投资者致以诚挚歉意,并承诺今后将严格管理股票账户,谨慎操作,杜绝该类情况再次发生。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事刘超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2、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规章制度的规定,未违反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也未违反自身相关减持承诺。
3、公司董事会知悉此事后及时核实相关情况,高度重视股份交易事项。公司将以此为戒,进一步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审慎操作。
4、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刘超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及相关说明》。
特此公告。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