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络电子:关于商络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商络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自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25日,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商络转债”当期转股价格(6.91元/股)的130%(含130%,即8.98元/股)。若在未来触发“商络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届时根据《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09号)核准,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17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96.5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9,650.00万元。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上市时间为2022年12月9日,债券简称为“商络转债”、债券代码为“123167”。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39,65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2月9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商络转债”,债券代码“123167”。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11月23日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年5月23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8年11月16日)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3年6月5日,因公司实施完成了2022年度权益分派,“商络转债”的转股价格由6.93元/股调整为6.9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5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的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募集说明书》中对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的情况
自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25日期间,公司股票价格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商络转债”当期转股价格(6.91元/股)的130%(即8.98元/股)。在未来二十个交易日内,若公司股票有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将触发“商络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商络转债”。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于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赎回“商络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