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络电子: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75 证券简称:商络电子 公告编号:2024-056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1,500万元且不超过3,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元/股(含本数),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4年4月28日,公司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 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2023年10月26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30日在信息披露指定网站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截至2024年4月28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621,59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3%,最高成交价为8.1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3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5,474,199.59元(不含交易
费用)。至此,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 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来源、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及比例、回购实施期限等,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相关内容,实施结果与已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回购金额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已按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 回购股份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部分董事实施了减持计划。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19日、2023年7月17日和2024年1月1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9)、《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数量过半暨减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关于部分董事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截至目前,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减持时间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原因 |
刘超 | 董事 | 2023年7月14日-2023年7月17日 | 840,067 | 个人资金需求 |
张全 | 原持股5%以上股东,原董事 | 2023年7月14日-2024年1月8日 | 3,354,600 | 个人资金需求 |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和回购股份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五、 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 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合计3,621,593股,按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3,621,593股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且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股份性质 | 本次回购前 | 本次回购后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308,068,350 | 48.90% | 222,070,533 | 32.32%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321,931,650 | 51.10% | 464,935,071 | 67.68% |
总股本 | 630,000,000 | 100.00% | 687,005,604 | 100.00% |
注:因公司存在可转债转股情况,致使本次回购后的公司总股本增加,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变动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七、 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时作出安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年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