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络电子:关于公司担保情况的进展公告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担保情况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 的子公司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提醒投资者充分关 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6 年4 月23 日和2026 年5 月8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6 年5 月18 日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 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部分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提供 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5 亿元,担保期限自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信息详见公司于2026 年5 月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 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蛇口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前 海蛇口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深圳商络展宏电子有限公司 与中国银行前海蛇口分行签订的主合同提供最高不超过5,000 万元人民币的担保。
(1)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蛇口分行
(2)担保人: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深圳商络展宏电子有限公司
(4)担保形式:最高额担保
(5)担保范围:基于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 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 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6)有效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7)担保本金金额:最高不超过5,000 万元人民币
(8)生效条件: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 常之日生效。
三、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担保余额按2026 年6 月24 日汇率折 算约为148,203.63 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公告签署的担保)(以中国人民银行公 布的美元兑人民币中间价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1.10%,均 系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 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四、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深圳展宏-中国银行》
特此公告。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