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瑞电子: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3

http://ddx.gubit.cn  2023-04-27  达瑞电子(300976)公司公告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专业性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022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6次,本人应出席6次,实际亲自出席6次;共计召开股东大会2次,本人应出席2次,实际出席2次,没有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本人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就其中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真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作出正确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22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对本人的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和检查。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序号会议时间会议届次独董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
12022年第二届《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月26日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关于公司拟继续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关于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22022年5月1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一会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32022年8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2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42022年9月2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52022年第三届《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10月13日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薪酬委员会的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相关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经营与发展相关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经营的稳健发展。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多方面了解。并通过电话沟通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公司的动态以及与公司相关的媒体、网络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类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解,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本年度公司信息披露事项符合上述规定的要求。

3、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投资者权益保护等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工作

1、2022年度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2年度本人没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2年度本人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2022年度,公司对于独立董事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在重大决策方面充分尊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判断。2023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地依法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利用专业知识,提高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并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刘勇2023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