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瑞电子: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认购投资基金份额的进展公告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认购投资基金份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瑞创未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创未来”)于2023年4月10日签署了《广东星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参与认购投资广东星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基金份额。根据《合伙协议》,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由人民币101万元(币种下同)增加至3,710.50万元,瑞创未来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1,060万元入伙,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28.56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认购投资基金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合伙企业已办理完毕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进展情况
2023年5月19日,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在《合伙协议》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署了《广东星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一》(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对合伙企业经营范围等事项进行了调整,主要情况如下:
1、《合伙协议》中第1条“(合伙企业)基本情况”之“经营范围”为: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补充协议》将上述内容变更为: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合伙协议》中第8条“合伙人会议”为:
合伙人会议为合伙人之议事程序,合伙人会议所议事项,除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外,由普通合伙人且代表本合伙企业实缴出资额三分之二以上有限合伙人同意即为通过。通过的所议事项形成合伙人会议决议,由普通合伙人执行该决议。
《补充协议》将上述内容变更为:
合伙人会议所议事项,除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外,由普通合伙人且代表本合伙企业实缴出资额三分之二以上有限合伙人同意即为通过。存在关联交易事项或存在潜在利益冲突事项的合伙人,应当回避表决,并且其表决权不计入该等事项的表决基数。通过的所议事项形成合伙人会议决议,由普通合伙人执行该决议。
三、其他事项
合伙企业尚需报送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尚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本次补充协议的签署,未改变公司原有权益,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密切关注基金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广东星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一》。
特此公告。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