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瑞电子: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汤玉敏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办理共计18.6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资格的117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本次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111.32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5人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以及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等级为“C”或“D”的共计5人,对应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为0%,对应当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4.06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