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瑞电子: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5-25  达瑞电子(300976)公司公告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自2024年6月3日起,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72元/股(含本数,币种下同)调整为不超过

71.77元/股(含本数)。

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在未来合适的时机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5,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72元/股(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26日、2024年2月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4-009)。

一、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及《回购股份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3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3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3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二、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结果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上述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72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71.77元/股(含本数),具体调整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计算的每股现金分红=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21,720,323.93元/95,468,600股=0.2275127元/股。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72元/股-0.2275127元/股≈71.77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三、其他事项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