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瑞电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9-13  达瑞电子(300976)公司公告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李东平先生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是否为控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起始日解除日期质权人
李东平2,350,00019.782.462023年 2月14日2024年 9月12日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累计被质押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合计数量(股)占已 质押 股份 比例(%)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合计数量(股)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李清平33,509,70035.130000033,509,700100.00
李东平11,882,72312.460000011,882,723100.00
晶鼎管理6,300,0006.61000006,300,000100.00
李玉梅2,912,7833.05000002,912,783100.00
晶鼎贰号2,130,4802.23000002,130,480100.00
合计56,735,68659.490000056,735,686100.00

注:(1)公司控股股东为李清平,实际控制人为李清平、邓瑞文,李东平、李玉梅、洛阳晶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晶鼎管理”)、洛阳晶鼎贰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晶鼎贰号”)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2)上述股东所持限售股为首发前限售股;

(3)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4)本公告中“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中总股本均未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

三、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均不存在被质押、冻结或标记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