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瑞电子: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976 证券简称:达瑞电子 公告编号:2025-013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2025年2月26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8.00元(含税),共计派发75,475,752.80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比例及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股=75,475,752.80元÷95,377,100股×10股=7.913404元;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2025年3月13日)收盘价-0.7913404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2025年2月26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00元(含税),共计派发75,475,752.80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只确定分配比例,未确定分配总额。公司股本总额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各种原因发生变化的,无需因股本总额的变动而调整分配比例。
2、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没有发生变化。公司总股本
为95,377,100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1,032,409股,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94,344,691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75,475,752.80元(含税)。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预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032,409.00股后的94,344,69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8.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7.2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6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8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3月1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3月1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3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3月1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3月6日至登记日:2025年3月1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比例及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股=75,475,752.80元÷95,377,100股×10股=7.913404元;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2025年3月13日)收盘价-0.7913404元/股。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其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本人在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的,减持价格将不得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上述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应作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上述承诺的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
3、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将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1 | 03*****381 | 李清平 |
2 | 03*****300 | 李东平 |
3 | 08*****598 | 洛阳晶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 | 03*****053 | 李玉梅 |
5 | 08*****642 | 洛阳晶鼎贰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七、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洪梅镇洪金路48号公司1号楼10楼董秘办咨询联系人:张真红咨询电话:0769-27284805传真号码:0769-81833821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