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瑞电子: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暨回购实施完毕的公告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暨回购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4 月7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在未来合适的时 机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本数,币种下同)且不超过5,000 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上 限为74.30 元/股(含本数,调整后),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4 月8 日、2025 年5 月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公告》《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等文件。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 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的,公 司应当停止回购行为,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现将本次 股份回购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5 年8 月15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 次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 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根据前述要求披露了回购进展,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6 年4 月3 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毕,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02,484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0.37%,最高成交价为65.57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6.53 元/股,成交总金额 为30,494,053.13 元(不含交易费用),实际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2025 年8 月15 日至2026 年1 月13 日。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 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 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未超过董 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 个月。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事项未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 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公司的上 市地位未发生改变,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原副总经理王海源先生(于2025 年12 月28 日离任)作为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其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共2.8 万股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于2025 年10 月29 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84)。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 行动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不存在其他买卖公 司股票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公 司回购股份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 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 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毕,累计回购股份502,484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37%,拟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将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前述 用途,则不会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若公司未能披露本公告后的三年内将回 购股份全部用于前述用途,尚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将相应 减少。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1、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 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 不得质押和出借。
2、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合适的时机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 划,若公司未能在披露本公告后的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部分将
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就注销股份事宜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 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3、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