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瑞电子: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6 月16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对《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 格由24.52 元/股调整为17.02 元/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67.30 万股调 整为234.22 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3.84 万股调整为47.37 万股。现 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 年6 月3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核实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 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本激励计 划的实施。
2、2025 年6 月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律 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本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3、2025 年7 月2 日至2025 年7 月11 日,公司在公示栏对本激励计划拟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公司 于2025 年7 月11 日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5 年7 月1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 年7 月17 日,公司召开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激励计 划获得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本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
6、2025 年7 月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 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5 年7 月18 日作为首 次授予日,按24.52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57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167.30 万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日,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书。
7、2026 年6 月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 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日的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日,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书。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
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6 年6 月1 日实施完成。2025 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534,893 股后的132,569,323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7.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 到以后年度;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4 股;不送红股。
(二)调整方法及结果
1、根据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 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的,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作出相应的调整。
\[Q=Q_{0} \times(1+n)\]
其中: \(Q_{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根据以上公式,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未归属限制性股 票数量 \(Q=Q_{0} \times(1+n)=201.14 \times(1+0.4) ≈281.59)\)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 167.30 万股调整为234.22 万股;预留授予数量由33.84 万股调整为47.37 万股。
2、根据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 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发生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的,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作出相 应的调整。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_{0} \div(1+n)\]
其中: \(P_{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派息
\[P=P_{0}-V\]
其中: \(P_{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含预 留部分) \(P=(P_{0}-V) \div(1+n)=(24.52-0.7) \div(1+0.4)=17.02 元/股\) (向上取整 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除此之外,本激励计划的内容与公司披 露的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 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本次公司根据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情况对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的方法和审议程序均符合《管理办法》及《激 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将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24.52 元/股调整为17.02 元/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数量由167.30 万股调整为234.22 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3.84 万 股调整为47.37 万股。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 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履行现阶段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 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成就,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价格及授予数
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草案)》的 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限制 性股票授予登记等事宜。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
3、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预留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