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瑞捷: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17  深圳瑞捷(30097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977证券简称:深圳瑞捷公告编号:2023-027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2023年5月17日(星期三)15:00

2.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雅宝路1号A栋31楼尊重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范文宏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76,210,336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562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75,970,425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328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39,911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7%。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人,代表股份427,861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8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187,95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239,911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7%。

(二)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6,203,9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6%;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弃权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1,4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042%;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37%;弃权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21%。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76,203,9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6%;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弃权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1,4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042%;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37%;弃权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21%。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6,203,9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6%;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弃权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1,4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042%;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37%;弃权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21%。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6,209,3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7%;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6,8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63%;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6,203,9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6%;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弃权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1,4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042%;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37%;弃权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21%。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6,203,9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6%;反对6,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1,4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042%;反对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9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1,46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042%;反对6,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1,4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042%;反对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9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回购价格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5,838,91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7%;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8,9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32%;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2023年-2025年激励基金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76,203,9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6%;反对6,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1,4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042%;反对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9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指派林晓春律师和洪玉珍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