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瑞捷:关于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的进展公告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的进展公告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深圳瑞捷”)于2023年7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3年7月3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现将公司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持股计划的专用证券账户已开立完毕,尚未购买公司股票。
公司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持续关注公司本次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