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瑞捷: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深圳瑞捷”)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07月1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07月15日在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雅宝路1号A栋31楼公司尊重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范文宏先生主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的议案》
经总裁黄新华先生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孙维女士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为保障董事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经董事长范文宏先生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孙维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