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瑞捷: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圳瑞捷”)于2026 年9 月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及全体委员充分全面的讨论 与分析,现就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作废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 核查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和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作废本次激励计划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二、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成就的核查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 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拟归属限制 性股票的44 名激励对象,因1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本次激励计划第一 期归属的全部股份,最终归属人数为43 人。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43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7.16 万股。上述 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9 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