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箭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暨增持结果公告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实施期限届满暨增持结果公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马永涛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马永涛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计划自2023年8月21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2,000万元,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并于2023年10月2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2、增持计划完成情况:截至2024年2月20日,马永涛先生本轮增持计划时间届满,马永涛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票1,35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0.32%,增持金额为1,576.10万元。
3、律师专项核查情况:公司已聘请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就马永涛先生本次股份增持行为进行专项核查,律师核查意见已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马永涛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暨增持结果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1、本次增持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同时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发展的信心。
2、本次增持股份的金额及资金来源: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2,000万元;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为马永涛先生的自有或自筹资金。
3、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增持股份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间: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日(2023年8月21日)起的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期限可予以顺延,并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5、本次增持股份的交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
6、本次增持不是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特定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7、本次增持股份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8、本次增持主体人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以及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二、 增持计划的实施完成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永涛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票1,35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0.32%,增持金额为1,576.1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永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839.7631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5.64%;通过广东东箭汇盈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544.4269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48%,马永涛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7,384.19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13%。
本次增持前后,马永涛先生的间接持股数量不变,直接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本次增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增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马永涛 | 107,044,131 | 25.32% | 108,397,631 | 25.64% |
三、 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制度的要求,自增持完成后的 6 个月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
四、备查文件
1、马永涛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暨增持结果告知函》;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