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箭科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4-24  东箭科技(30097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978 证券简称:东箭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0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结合实际经营管理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提名,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浩先生、张筱女士、陈勇波先生、林琳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协助公司总经理分管相关经营管理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经提名委员会核查,王浩先生、张筱女士、陈勇波先生、林琳女士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符合担任公司对其岗位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原监事离任三年内再次被聘任为高级管理人员的说明

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中,林琳女士曾于2017年6月至2021年5月担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

林琳女士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其此前在公司任职时

间较长,熟悉公司业务以及人力资源、综合行政事务等运营管理,经考虑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要结合林琳女士的经营管理特长,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林琳女士自前次离任监事职务至今,未直接买卖公司股票,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新余东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在该合伙企业的出资比例为1.59%。

特此公告。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

1、王浩:男,198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英语语言文学专业。主要工作经历:2004年7月入职公司,历任业务员、区域经理、北美销售部业务总监、国际事业部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运营总经理。截至目前,王浩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027%;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新余东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在该合伙企业的出资比例为6.1%,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王浩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及第 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张筱:女,198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在读,主要工作经历:2005年—2012年就职于美的集团,历任IE主管、高级工程师等职务;2017年入职广东维杰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历任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总经理。

截至目前,张筱无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及第 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陈勇波:男,1983年7月出生,国籍:中国,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专业。主要工作经历:2005年5月-2010年3月就职于中山市弘裕电子有限公司,任工程师组长职务;2011年7月入职东箭科技,历任项目经理、研发经理、质量技术部高级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任供应链总监等职务。

截至目前,陈勇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053%,并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新余东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在该合伙企业的出资比例为1.81%。陈勇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及第 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林琳:女,1983年5月12日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主要工作经历:2004年2月至2007年7月,就职于佛山普立华科技有限公司;2007年10月至2021年5月,任职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营运、人力资源经理等职务,2017年6月至2021年5月,任东箭科技监事会主席;2021年5月,因个人原因离职;2022年9月至今,任东箭科技总经办主任/集团综合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林琳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新余东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在该合伙企业的出资比例为1.59%。

林琳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及第 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