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箭科技: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4年5月22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4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的授信申请提供担保,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5.5 亿元,其中,公司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预计为人民币2.5 亿元,公司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预计为人民币 3 亿元,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信用证、承兑汇票、保函及贸易融资等业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现就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进展情况概述
近期,公司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高明支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佛山市高明支行”)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维杰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杰汽车”)的融资事项签署了《小企业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邮储银行佛山市高明支行对维杰汽车自2024年6月28日至2028年4月21日期间所享有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最高债权额人民币5,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担保金额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 | 保证人 | 债务人 | 担保总额 | 保证方式 | 保证期间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高明支行 |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维杰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 最高债权额(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人民币5,000.00万元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为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总余额为49,74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0.7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高明支行签订的《小企业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