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箭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查股网  2026-02-13  东箭科技(300978)公司公告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东箭科技股票代码:300978

信息披露义务人:马汇洋住所/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签署日期:2026年2月1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东箭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东箭科技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 6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第八节备查文件 ...... 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3

第一节释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释义:

释义项释义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马汇洋
公司、上市公司、东箭科技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东箭科技股份比例下降至10.00%,持股比例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权益变动行为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人民币元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马汇洋,男,199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理学硕士学位。曾任职于公司北美销售部、供应链管理部;2022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目前就职于公司国际市场产品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权益变动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系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资金需要,根据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部分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个月的持股计划公司于2026年1月21日披露了《关于股东、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3),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0,807,49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56%。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个月内有其他增持或者减持东箭科技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及时通知上市公司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2021年4月26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交易。本次权益变动前(即马汇洋自公司上市后首次减持公司股份前),马汇洋持有公司股份47,456,9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3%(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后,马汇洋持有公司股份42,270,2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0%。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自2021年4月26日至2026年2月13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186,727股,股份来源均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元/股)减持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马汇洋集中竞价2025年6月24日-2025年9月16日11.704,227,0271.00%
集中竞价2026年2月12日-2026年2月13日12.429959,7000.23%
合计5,186,7271.23%

注1:2025年6月24日-2025年9月16日,马汇洋减持股数合计为4,227,027股,减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后,马汇洋持有公司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从11.23%降至

10.23%,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公司披露《关于股东、董事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于2025年9月19日披露《关于股东、董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注2:2026年2月12日-2026年2月13日,马汇洋减持股数合计为959,700股,减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0.23%;减持后,马汇洋持有公司股数为42,270,2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从10.23%降至10.00%。

注3:上述表格计算,尾数按四舍五入处理,下同。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马汇洋合计持有股份47,456,99911.23%42,270,27210.00%
股东姓名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1,864,2502.81%9,847,7932.33%
有限售条件股份35,592,7498.42%32,422,4797.67%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应当披露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担任上市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情况及其股份变动情况详见本节相关内容;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其他公司任职的情况,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3年未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上市公司的批准程序;

(五)上市公司董事会声明其已经履行诚信义务,有关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五、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的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查封、冻结或其他限制股份转让的情形。

六、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通过深交所集中交易买卖东箭科技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马汇洋

年月日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公司投资者关系部,供投资者查阅。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乐从大道西B333号
股票简称东箭科技股票代码30097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马汇洋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广东省佛山市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减少?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持股数量:47,456,999股持股比例:11.23%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变动数量:5,186,727股变动比例:1.23%变动后持股数量:42,270,272股变动后持股比例:10.00%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有其他增持或减持东箭科技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及时通知上市公司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详见本报告书“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马汇洋

日期:年月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