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利集团: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陈嘉修)

http://ddx.gubit.cn  2023-04-22  华利集团(300979)公司公告

中山华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中山华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2年的工作中,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勤勉、忠实、尽责、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各项重大决策,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在2022年,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了7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报告期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三)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2022年度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发表了以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一) 在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并已公告。

(二) 在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对公司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董事会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2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预计,2022年度委托理财及现金管理额度预计,公司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已公告。

(三) 在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对向关联方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并已公告。

(四) 在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公司董事会募集资金2022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已公告。

(五) 在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已公告,对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3年度委托理财及现金管理额度预计,2023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预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已公告。

(六) 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已公告。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2022年,共出席了4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会同审计委员会其他委员按规定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审议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各项议案,忠实地履行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建议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和内部治理情况。2022年度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及相关的专题会议,听取公司有

关人员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董事会决议执行、业务发展等日常情况的介绍和汇报,并通过电话、邮件和微信,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督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跟进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关联交易、收购资产、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的执行进展情况,关注并运用专业知识及经验评估经济环境变化可能给公司带来的影响,并积极向管理层提出建议。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2年任职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维护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对2022年度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主动查询,详细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获取所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六、培训和学习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规章制度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不断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七、其他事项

(一)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二)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特此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中山华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中山华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陈嘉修

2023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