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利集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18  华利集团(300979)公司公告

中山华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中山华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印发的相关规定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 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2年11月30日,国家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16号的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2023年1月1日执行解释16号规定的“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对于2023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2023年1月1日的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报告期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山华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