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利集团:兴业证券关于华利集团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山华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山华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利集团”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华利集团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发表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华利集团根据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的需要,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将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9,347.26万元,关联交易的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租赁、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和服务等。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6,304.68万元,2023年1-9月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10,771.78万元(未经审计)。
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张聪渊、张志邦、张文馨、徐敬宗、张育维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本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 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 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2024年度 预计金额 | 2024年度预计 金额折合人民币 | 2023年 1-9月 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永尚包装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采购纸箱等包材 | 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 1,420.00 万美元 | 9,988.42 | 5,201.99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及服务 | 清化黄龙运输有限公司 | 运输服务 | 1,260.00 亿越南盾 | 3,667.75 | 1,986.55 | |
鋐威投资有限公司 | 代办报关及其他服务 | 35.37 亿越南盾 | 102.96 | - | ||
小计 | - | 3,770.71 | 1,986.55 | |||
向关联人租赁土地、房产及接受关联人提供的代收水电费等相关服务 | 中山通用鞋业有限公司 | 租赁房屋及代收水电费等相关服务 | 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 670.00 | 670.00 | 359.54 |
中山通佳鞋业有限公司 | 545.00 | 545.00 | 338.49 | |||
中山通友制鞋有限公司 | 13.00 | 13.00 | 6.92 | |||
越南正川投资与开发有限公司 | 513.50 亿越南盾 | 1,494.76 | 1,062.44 | |||
宏福(越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310.90 亿越南盾 | 905.00 | 639.84 | |||
福建威霖实业有限公司 | 1,300.00 | 1,300.00 | 773.36 | |||
Great Track Limited及其分公司 | 460.00万港币 | 412.94 | 243.30 | |||
小计 | - | 5,340.70 | 3,423.89 | |||
向关联人出租土地、房产等 | 玫瑰园(越南)制衣有限公司 | 出租房屋 | 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 85.00 亿越南盾 | 247.43 | 159.35 |
接受关联人无偿担保 | - | 关联人提供无偿担保(无担保费用、无反担保) | - | - | - | - |
合计 | - | 19,347.26 | 10,771.78 |
注:表中“2023年1-9月发生金额”为初步统计数据,未经审计。
(三)2023年1-9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 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 内容 | 2023年1-9月发生金额 | 2023年度 预计金额 | 披露日期 及索引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永尚包装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采购纸箱等包材 | 5,201.99 | 14,410.97 | 2022年12月10日《关于 |
关联交易 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 内容 | 2023年1-9月发生金额 | 2023年度 预计金额 | 披露日期 及索引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及服务 | 清化黄龙运输有限公司 | 运输服务 | 1,986.55 | 6,087.42 |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 |
中山通用鞋业有限公司 | 代收水电费 | 103.92 | 160.00 | ||
中山通佳鞋业有限公司 | 104.73 | 180.00 | |||
中山通友制鞋有限公司 | 6.92 | 14.00 | |||
越南正川投资与开发有限公司 | 21.21 | 10.44 | |||
小计 | 2,223.33 | 6,451.86 | |||
向关联人租赁土地、房产等 | 越南正川投资与开发有限公司 | 租赁房屋 | 1,041.23 | 1,594.32 | |
福建威霖实业有限公司 | 773.36 | 1,400.00 | |||
宏福(越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639.84 | 956.59 | |||
中山通佳鞋业有限公司 | 233.76 | 460.00 | |||
中山通用鞋业有限公司 | 255.62 | 380.00 | |||
Great Track Limited及其分公司 | 243.30 | 332.08 | |||
小计 | 3,187.11 | 5,122.99 | |||
向关联人出租土地、房产等 | 玫瑰园(越南)制衣有限公司 | 出租房屋 | 159.35 | 318.86 | |
接受关联人无偿担保 | - | 关联人提供无偿担保(无担保费用、无反担保) | - | -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2023年度,公司与同一关联人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6,304.68万元,2023年1-9月实际发生金额为人民币10,771.78万元。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 |
注:表中“2023年1-9月发生金额”为初步统计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序号 | 关联人 名称 | 法定 代表人 | 住所 | 注册资本 | 主营业务 |
1 | 永尚包装投资有限公司 | - | 香港九龙尖沙咀漆咸道南39号铁路大厦16楼 | 22,698.00万港元 | 投资控股,其子公司主营业务为纸箱等包材制造 |
2 | 清化黄龙运输有限公司 | 张林 | 越南清化省清化市曹川坊黄龙都市和工业区C16 | 1,742.00亿越南盾 | 陆路运输 |
3 | 宏福(越南)投资 | 罗淮松 | 越南清化省清化市曹川坊黄 | 18,695.35 亿越南盾 | 不动产投资 |
序号 | 关联人 名称 | 法定 代表人 | 住所 | 注册资本 | 主营业务 |
发展有限公司 | 隆工业区CN04地块 | ||||
4 | 中山通用鞋业有限公司 | 张聪渊 | 中山市南朗镇第二工业区佳景路41号 | 600.00万美元 | 自有房屋出租 |
5 | 中山通佳鞋业有限公司 | 张聪渊 | 广东省中山市南朗镇第二工业区 | 1,710.00万美元 | 自有房屋出租 |
6 | 中山通友制鞋有限公司 | 张聪渊 | 广东省中山市南朗镇第二工业区 | 800.00万美元 | 自有房屋出租 |
7 | 玫瑰园(越南)制衣有限公司 | 段家杰 | 越南清华省安定县定龙乡8村 | 258.12亿越南盾 | 成衣制造 |
8 | 越南正川投资与开发有限公司 | 周士轩 | 越南宁平省三叠市光山乡三叠工业区 | 9,463.42亿越南盾 | 自有房屋出租;不动产投资 |
9 | 福建威霖实业有限公司 | 张聪渊 | 福清市阳下镇东田村 | 33,092.00万元 | 自有房屋出租 |
10 | Great Track Limited | - | 英属维尔京群岛托多拉市路德镇域咸区II瑞致达企业服务中心 | 7,500.00万美元 | 持有不动产及投资 |
11 | 鋐威投资有限公司 | 阮文忠 | 越南海防市鸿庞郡黄文树坊李常杰路57号4楼401室 | 1,426.58亿越南盾 | 物业管理、工程管理、自有房屋出租、管理咨询活动等 |
永尚包装投资有限公司、清化黄龙运输有限公司、玫瑰园(越南)制衣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参股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条第(五)项规定的情形,构成公司关联方。其余关联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条第
(三)项规定的情形,构成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人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关联人名称 | 2023年9月30日 | 2023年1-9月 |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1 | 永尚包装投资有限公司 | 3,128.22万美元 | 2,865.75万美元 | 474.70万美元 | 64.82万美元 |
2 | 清化黄龙运输有限公司 | 2,703.89亿越南盾 | 2,571.22亿越南盾 | 743.46亿越南盾 | 47.02亿越南盾 |
3 | 宏福(越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23,355.30亿越南盾 | 18,133.83亿越南盾 | 231.63亿越南盾 | -63.32亿越南盾 |
4 | 中山通用鞋业有限公司 | 6,704.46 | 6,532.06 | 611.71 | 178.00 |
5 | 中山通佳鞋业有限公司 | 43,247.02 | 10,583.33 | 1,575.77 | 611.71 |
6 | 中山通友制鞋有限公司 | 4,730.66 | 4,638.80 | 548.99 | 176.76 |
7 | 玫瑰园(越南)制衣有限公司 | 123.21亿越南盾 | -12.13亿越南盾 | 971.25亿越南盾 | -25.78亿越南盾 |
序号 | 关联人名称 | 2023年9月30日 | 2023年1-9月 |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8 | 越南正川投资与开发有限公司 | 21,671.97亿越南盾 | 9,245.91亿越南盾 | 429.75亿越南盾 | 106.95亿越南盾 |
9 | 福建威霖实业有限公司 | 40,905.94 | 35,034.87 | 1,008.26 | 1,504.64 |
10 | Great Track Limited | 15,414.73万美元 | 5,386.45万美元 | 41.80万美元 | 93.51万美元 |
11 | 鋐威投资有限公司 | 1,678.85亿越南盾 | 1,675.40亿越南盾 | 11.34亿越南盾 | -4.06亿越南盾 |
注:上表财务数据,均为各主体单体财务报表数据。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从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经营状况及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认为上述关联方均具备履约能力,满足公司的业务需求。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主要参照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及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必要性以及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必要和持续发生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公司向关联人采购商品主要是向永尚包装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采购纸板、纸箱等包装材料,永尚包装投资有限公司为台湾上市公司永丰余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参股子公司。永尚包装投资有限公司在公司生产基地附近设立工厂,能够较快响应公司包装材料的采购需求。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并按照实际发生金额进行结算及付款。关联交易协议将由交易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2、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及服务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及服务包括接受清化黄龙运输有限公司提供的运输服务,接受鋐威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代办报关及其他服务。清化黄龙运输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运输服务,是公司越南工厂的运输服务商之一,为越南工厂提供从工厂到港口的物流运输。公司与清化黄龙运输有限公司将根据交易习惯首先签署运输框架协议,发生实际交易时,公司将在预计金额范围内发送订单通知。交易价格将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并按照实际发生金额进行结算及付款。鋐威投资有限公司在越南河内设有办事处,为公司越南部分工厂提供代办报关等服务。公司与鋐威投资有限公司将根据交易习惯首先签署代办报关框架协议,发生实际交易时,公司将在预计金额范围内发送订单通知。交易价格将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并按照实际发生金额进行结算及付款。
3、向关联人租赁土地、房产及接受关联人提供的代收水电费等相关服务
公司向关联人租赁土地、房产及接受关联人提供的代收水电费等相关服务包括向关联人租赁土地、房产,接受关联方提供的短期住宿服务及租赁关联方房产涉及的代收水电费等相关服务。
向关联人租赁土地、房产主要是公司在中山的总部及研发中心向关联方租赁办公楼及员工宿舍、部分越南工厂向关联方租赁土地、厂房,以及香港、台湾子公司向关联方租赁办公室,同时为满足公司员工、中介机构短期出差住宿需求,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短期住宿服务。为满足公司销售和生产规模持续增长,同时考虑到便利性和经济性,公司及其子公司按照市场价格就近向关联方租赁部分场所。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并根据实际需要签署租赁合同,根据租赁合同进行结算及付款。关联方提供的代收水电费服务,交易金额根据当地供水、供电部门提供的缴交金额进行结算。
4、向关联人出租土地、房产等
向关联人出租土地、房产主要是将少量零散的闲置场所租赁给关联方使用。
交易价格将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并根据实际需要签署租赁合同,根据租赁合同进行结算及付款。
5、接受关联人无偿担保
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主体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等融资事项提供担保,关联人不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具体的担保协议由借款银行与担保人、借款人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方拟发生的上述交易,系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业务开展所需。关联交易定价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日常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2024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定价原则,交易条件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应依法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2024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定价原则,交易条件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已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在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和议案审议表决的程序性方面均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要求,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华利集团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山华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张华辉 陈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