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利集团: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979 证券简称:华利集团 公告编号:2025-011
中山华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控股股东俊耀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中山华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份990,25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84.85%)的控股股东俊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俊耀”)计划在3个月内(自2025年4月22日起至 2025年7月21日止)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7,50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5%)。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香港俊耀提交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拟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股份的总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1 | 香港俊耀 | 990,255,000 | 84.85% |
香港俊耀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张聪渊家族(家族成员包括张聪渊、张志邦、张文馨、张育维、周美月)控制的公司,张聪渊家族还通过中山浤霆鞋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浤霆”)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0,66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63%),张聪渊家族通过香港俊耀和中山浤霆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
87.48%。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减持原因:自身资金规划安排。
(二) 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三) 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四) 拟减持数量及比例: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7,50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5%),且受让方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股份。
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可转债转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数量相应调整。
(五) 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自2025年4月22日起至 2025年7月 21日止)。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六) 减持价格区间: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
(七) 减持主体承诺及履行情况
香港俊耀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中作出承诺如下:
1、股份限售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上市后6个月期末(2021年10月26日,非交易日顺延)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有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
(3)在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企业若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在减持前如有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将作相应调整。
(4)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
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本企业曾作出的承诺。
2、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本企业看好公司及其行业的发展前景,拟长期持有公司股份。在承诺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原则上将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在确有资金需求或其他投资安排时,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合考虑资本市场、其他融资渠道等情况,审慎决定是否减持公司股份。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时,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合法方式进行;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提前予以公告,但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低于5%时除外。
在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企业若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在减持前如有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将作相应调整。
本企业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的,违规减持所获资金将归公司所有;公司有权从应向本企业支付的现金股利中暂扣与违规减持所获资金相等的金额,直至本企业将违规减持所获资金上交公司为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香港俊耀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不一致的情况。
(三)香港俊耀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 本次拟减持的股东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等情况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的情形,公司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30%。
(三)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 在上述股份减持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一) 香港俊耀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中山华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