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源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10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于2023年7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紧急临时会议,董事长在本次会议上就紧急召开本次会议的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全体董事均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魏志祥先生主持召开,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7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需要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公司监事会向董事会书面提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7月3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相关议案,会议地点为公司一楼会议室,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