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源新材: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13  祥源新材(30098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980 证券简称:祥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3-060债券代码:123202 债券简称:祥源转债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8)。(以下简称“原公告”)。经审查,原公告中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情况的计票规则有误。现对公告中部分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5、会议的召开方式

……

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二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更正后:

5、会议的召开方式

……

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除上述更正外,原公告中的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详见附件。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3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与时间:2023年9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23年9月15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星期五)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星期五)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8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8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湖北省汉川市经济开发区华一村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0《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以上提案已经由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2、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3年9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3年9月14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

湖北省汉川市经济开发区华一村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盼

电话:0712-8806405

传真:0712-8282558

邮箱:ir@hbxyxc.com

5、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进行签到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9802.投票简称:祥源投票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15日(星期五)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星期五)9:15-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女士/先生代表_____________本人/本公司出席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本人/本单位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0《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单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投票时请在表决意见对应栏中打“√”,对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选或漏选均视为弃权。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5、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3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法人股东名称/自然人股东姓名(全称)
股东地址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个人股东身份证号
法人股东法定代 表人姓名是否委托
股东账号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联系电话
受托人身份证号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股东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注:1.请用正楷字体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3年9月14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