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源新材: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继续减持计划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1-29  祥源新材(30098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980 证券简称:祥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4债券代码:123202 债券简称:祥源转债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继续减持计划的公告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领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领慧投资”)、盛慧(广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名称变更前为“盛慧(广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盛慧投资”]出具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领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盛慧(广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减持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后续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继续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以下简称“减持计划公告”),领慧投资、盛慧投资计划自此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现此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股份来源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元)减持股数(股)减持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公司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领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盛慧(广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领慧投资集中竞价交易首发前股份(含该等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2023.8.31-2023.11.1621.881,083,3331.00
盛慧投资集中竞价交易首发前股份(含该等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2023.07.0520.15718,8000.66
2023.07.27- 2023.08.0221.10361,3330.33
2023.09.18- 2023.10.1020.36110,0170.10
合计2,273,4832.10

注:上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加总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股东此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此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此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领慧投资合计持有3,333,0063.081,059,5230.98
盛慧投资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333,0063.081,059,5230.98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合计3,333,0063.081,059,5230.98

三、其他相关说明

领慧投资、盛慧投资此次减持计划业已届满,实际减持数量、比例未超过计划的减持数量、比例。

1、领慧投资、盛慧投资此次减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领慧投资、盛慧投资的此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领慧投资、盛慧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此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关于本次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领慧投资、盛慧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59,5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8%。

领慧投资、盛慧投资拟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按规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可上市流通的股份,具体减持计划如下:

1、减持目的: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以及该等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取得股份等

3、减持数量及比例:领慧投资、盛慧投资本次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059,52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98%)。如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如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4、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而定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6、减持期间: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五、承诺及履行情况

领慧投资、盛慧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相关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该等股份;

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领慧投资、盛慧投资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领慧投资、盛慧投资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六、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的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股东领慧投资、盛慧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3、公司将督促股东领慧投资、盛慧投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合法、合规地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领慧投资和盛慧投资出具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领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盛慧(广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减持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后续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信息披露义务人: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领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盛慧(广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