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源新材: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202
2、债券简称:祥源转债
3、调整前“祥源转债”的转股价格:19.49元/股
4、调整后“祥源转债”的转股价格:19.51元/股
5、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4年4月22日
6、“祥源转债”的转股期:2024年1月7日起至2029年7月2日止
7、本次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不涉及暂停转股事项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根据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稿)》(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在“祥源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发现金股利(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转股价格相应调整。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由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94,460股,占截至2024年4月2日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8%,涉及人数为6人。回购价格为10.02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资金总额为2,004,093.21元(包含按中国人民银行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回购注销前的108,335,720股减少至108,141,260股(未考虑可转债转股的影响)。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因此,“祥源转债”此次转股价格调整符合《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二、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19.64元/股。2023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08,333,2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此“祥源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19.49元/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三、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一)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二)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根据上述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情况,“祥源转债”转股价格相应调整。相关参数取值及计算过程如下:P0=19.49元/股,A=2,004,093.21(本次回购资金总额)/194,460(本次回购注销股票数)=10.31元/股,k=-194,460/108,335,720=-0.1795%,P1=(P0+A×k)/(1+k)=19.51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上,经计算,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祥源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19.51元/股,本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2024年4月22日。
(三)生效日期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4月22日起生效。
(四)转股期
转股期为:2024年1月7日起至2029年7月2日止。
特此公告。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