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红医疗: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981 证券简称:中红医疗 公告编号:2023-107
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4日(星期二)14:30。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六街87号四楼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桑树军先生
6.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1人,代表股份287,528,628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为127,500股,下同)后的股份总数的73.747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人,代表股份278,022,400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总数的71.309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5人,代表股份9,506,228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总数的2.438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27人,代表股份9,509,328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总数的2.439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代表股份3,100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总数的0.000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25人,代表股份9,506,228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总数的2.4382%。
8.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通过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世纪证券收益凭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股份数为9,509,298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3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509,298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3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中红普林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桑树军、陈俊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已按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数合计278,019,300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股份数为9,509,298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3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509,298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3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中红普林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桑树军、陈俊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已按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数合计278,019,300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无偿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股份数为9,509,298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3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509,298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3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中红普林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桑树军、陈俊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已按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数合计278,019,300股,该议案获得通过。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审议结果:同意股份数为287,528,59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9%;反对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509,29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股份数为287,528,59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9%;反对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509,29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股份数为287,528,59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999%;反对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509,29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审议结果:同意股份数为287,510,0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5%;反对18,6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490,7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42%;反对18,6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9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股份数为287,510,0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5%;反对18,6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490,7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42%;反对18,6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9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审议结果:同意股份数为287,510,0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5%;反对18,6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490,7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42%;反对18,6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9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审议结果:同意股份数为287,510,0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5%;反对18,6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490,7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42%;反对18,6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9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喆敏和赵亮亮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