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安设计: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983 证券简称:尤安设计 公告编号:2024-053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决定于2024年10月11日(周五)下午14:00在上海市宝山区高境路371号高境镇社区党群服务中心607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且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11日(周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周五)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周五)上午9:15至2024年10月11日(周五)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3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30日(周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宝山区高境路371号高境镇社区党群服务中心607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修订<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2.00 |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 √作为投票对象 的子议案数:20 |
2.01 |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 √ |
2.02 |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 √ |
2.03 |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 |
2.04 |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 √ |
2.05 |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 √ |
2.06 |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 |
2.07 |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 |
2.08 |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 |
2.09 |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 |
2.10 |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 √ |
2.11 |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 |
2.12 |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 |
2.13 |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 | √ |
2.14 |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 √ |
2.15 |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现金管理制度》 | √ |
2.16 |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 √ |
2.17 |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 | √ |
2.18 |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 √ |
2.19 |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 | √ |
2.20 |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 |
3.00 | 《关于修订<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上述议案1、议案2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3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及相关文件。
(三)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以上议案中,议案2需逐项表决;议案1、议案2第(1)项、第(2)项子议案、以及议案3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议案2的其余子议案均为普通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4年10月1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宝山区殷高路1号中设广场3号楼(尤安楼)7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及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的《股东证券账户卡》、《居民身份证》、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和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
记表》(详见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信函或邮件请在2024年10月10日17:00前送达或发送至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上海市宝山区殷高路1号中设广场3号楼(尤安楼)7楼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00439。
邮箱地址:uachina@uachina.com.cn(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一)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人:冯骏
会议联系电话:021-35322683
会议联系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殷高路1号中设广场3号楼(尤安楼)7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00439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股东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六、备查文件
1、《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3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50983
投票简称:尤安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4年10月11日(周五)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上午9:15至2024年10月1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 |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
委托代理人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联系地址: | 邮编: |
是否本人参会: | 备注: |
备注:没有事项请填写“无”。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意见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修订<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20 | |||
2.01 |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 √ | |||
2.02 |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 √ | |||
2.03 |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 | |||
2.04 |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 √ | |||
2.05 |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 √ | |||
2.06 |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 | |||
2.07 |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 | |||
2.08 |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 | |||
2.09 |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 | |||
2.10 |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 √ | |||
2.11 |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 | |||
2.12 |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 | |||
2.13 |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 | √ | |||
2.14 |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 √ | |||
2.15 |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现金管理制度》 | √ | |||
2.16 |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 √ | |||
2.17 |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 | √ | |||
2.18 |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 √ | |||
2.19 |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 | √ | |||
2.20 |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会计 | √ |
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
3.00 | 《关于修订<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自行投票。本人确认前述受托人在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的表决行为均为本人行为,本人承担相应之法律后果。
委托人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持股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委托期限:自本次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日期: 年 月 日(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